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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易结构)
1.受托人(债权投资计划发起人,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2.委托人(资金供给方,包括保险公司及其他机构投资者);
3.偿债主体(承担还款责任的主体,一般是资金需求方或承载债务的企业实体);
4.增信措施(为增强信用等级,债权计划须引入增信措施。增信措施分成A、B、C三个等级,分别是银行担保、大企业集团或上市公司担保以及抵押质押担保等);
5.托管人和独立监督人(一般聘请商业银行或者其他专业金融机构对投资计划计划财产进行托管和监督)。
以上交易结构是基础设施债权投资业务的基本交易模式,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将有不同的交易结构设计。另外,人保资产也在积极探索创新业务模式,如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